“我参加了喀纳斯4日游,可是在旅途中导游和司机发生了争执,导致司机不满,影响了我们这个团的整个旅程。”8月21日,市民张女士向新疆都市报反映。
据悉,张女士等30多人7月30日参加了新疆喀纳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喀纳斯4日游的散客拼团。旅游期间,导游和司机发生了争执。
张女士说:“开始的旅途都很顺利,游完魔鬼城之后,司机拉我们到了一处都是石头的景点,当时我们听见导游对司机说‘先不游这里,我们先去喀纳斯’。后来我们从导游那里了解到是司机想要加景点,导游觉得那个景点不适合游玩,不想浪费我们的钱,谁知引来了司机的不满,从那之后,导游和司机的关系很紧张,出现过司机不让导游上车的情况,还差点打起来。”
“渐渐地,司机将对导游的不满连带到游客身上,原本计划一早就去的景点,等了好久却不见司机来开车,最后我们去叫来司机,没想到途中,导游和司机再次发生争执。司机把我们游客放下独自走了,直到他吃饱了饭才回来。按照规定,司机必须把我们送回始发地阿勒泰路,但司机却把我们放在了日月星光花园附近。”张女士说。
对此,新疆喀纳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散客拼团的姓毛的负责人说,他们内部已解决过了,对于现在游客反映的情况,具体的原因他们要再核实才能确定。
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的曹队长说,今年自治区工商局、自治区旅游局、兵团旅游局、自治区运管局联合制定了《旅游租车合同》,其中第八条要求,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技术,如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,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什么原因,不得擅自甩客弃团,否则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。
曹队长说,要投诉司机需要全体游客写证明材料,以及有导游证明司机有不配合的情况,将投诉材料交到旅游局,他们会转交给相应的部门处理。


